1.招标条件
本山场安全防火工程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2017】1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号为SJZ-SP1712069,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龙泉湖园林管理处,资金来源由石家庄市财政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场安全防火工程
2.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西山山场,北至奥克兰风情小镇,南至衡井线辅线岭底支线,东至鹿泉区山前大道
2.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围墙;第二标段:监控。
2.5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壹级备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4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8 日至 2018 年 1 月 15 日,每日上午 8:30 分至 11:30 分
,下午 14:00 时至 17:00 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金明大厦C座)三层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壹级备案证书;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时间:2018 年1月30日9时00分,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金明大厦C座二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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