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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路灯管理所2018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受广州市花都路灯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 采购项目

 受广州市花都路灯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采购项目编号:GZMDZJ-2018-0102。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路灯管理所2018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      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80万元,企业自筹。
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花都区内)。
6.      服务期:1年。
7.      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
8.      项目内容及要求:广州市花都路灯管理所物业范围(主要涉及办公场所、大堂、大院、部分仓库等)提供安保警卫、保洁、及厨房管理等相关服务。详细清单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9.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须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物业管理服务;
(3)、供应商须提交由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等级为三级或以上资信证书;
(4)、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三年内连续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供应商没有处于被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等级为三级或以上资信证书的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最近三年内连续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4)、供应商提供没有处于被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原件;
(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及按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的投标。
10.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月9日起至2018年1月2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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