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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亿源城小区住宅楼项目三期(15#、19#、社区用房、公厕)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沽源县亿源城小区住宅楼项目三期(15#、19#、社区用房、公厕)已由沽源县发展改革局以沽发改核字【2016】03号核准建
1.招标条件
本沽源县亿源城小区住宅楼项目三期(15#、19#、社区用房、公厕)已由沽源县发展改革局以沽发改核字【2016】03号核准建设,招标核准文号:沽发改招标核字【2016】05号,并已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招标人为张北县诚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张家口市华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主体监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130724180001-002
2.2项目名称:沽源县亿源城小区住宅楼项目三期(15#、19#、社区用房、公厕)监理
2.3建设地点: 新城南街西侧、白河路北侧;
2.4工程内容: 总建筑面积22072.71平方米。
2.5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22072.71平方米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土建、水暖、电气等施工阶段监理任务。
2.6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8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完毕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须于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由本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到沽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登记资格后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留存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两套。
4.2外埠投标人须先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进冀备案手续,并于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由本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进冀备案手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到沽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资格后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留存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两套。
 办理进冀手续前可以咨询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处,联系电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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