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2018年1月份石灰石粉采购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8-0117
2.概况: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和暂估总价,根据实际用量据实结算。发票要求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货期:按需供货到鸳鸯湖电厂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国内2个不同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1年1月1日-至今签订。②签订合同的供货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同类型产品。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①若投标人为石灰石或石灰石粉的生产企业,要求:1)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投标人保证提供品质合格的石灰石(须提供矿产权威部门出具的石灰石检测证书复印件);
②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除按第①条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外,仍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1月12日至2018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