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龙潭水库通渠除险加固项目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新会区龙潭水库通渠除险加固项目 批复文号新发改(2017)137号批复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
| 项目名称 |
新会区龙潭水库通渠除险加固项目 |
| 批复文号 |
新发改(2017)137号 |
| 批复单位 |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 招标人 |
江门市新会区圭峰林业水利管理所 |
| 项目所在地区 |
江门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招标类型 |
施工 |
| 公告内容 |
1、本新会区龙潭水库连通渠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新发改〔2017〕137号)建设,建设资金是圭峰管委会自筹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会区圭峰林业水利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规模和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新会区圭峰山风景名胜龙潭水库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在连通渠北端拆除重建怀玉桥,连通渠南端新建一座交通桥,连通渠西侧新建一条人行栈道,能及对连通渠进行清淤衬砌。工程造价约为300万元;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国内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单位。业绩要求:由(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并完成壹项单项合同价不低于240万元的水利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该业绩须能在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http://www.dlztb.cn)信用信息平台—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内查询并提供查询网页的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根据《新会区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和公共工程建设领域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行)》的要求,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3.2 投标人已在江门市水利水电协会办理水利企业诚信管理登记,取得《江门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要具备:持有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建造师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的精神,不接受外省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3.6 因施工现场位于风景区内,对材料的运输和环境的保护必须遵守景区规定,投标人在截止报名前,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携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及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项目经理须携带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水利水电类专业)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投标报名单位相关人员的2017年10月至 2017 年12月份的社保证明,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核对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到本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必须详细了解项目的具体地点及施工情况后,经招标人确认,由招标人出具的已到本工程实地踏勘的书面证明,期间发生任何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人:李柏秋 ,联系电 |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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