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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公务用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山西省分行公务用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日 期:2018年1月15日招标编号:0714-EMTC-02-00263 (招标代理机构)受山西省分行(以下简

山西省分行公务用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18年1月15日
招标编号:0714-EMTC-02-00263

    (招标代理机构)受山西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开行山西分行” 或“山西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山西省分行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 项目概述:为满足山西省分行用车需求,拟租赁12辆全新的大众帕萨特轿车和2辆全新的别克商务车。现选择车辆外包服务供应商,租期为二年。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4) 投标人被、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 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其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或汽车租赁服务。
5.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3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网络标书销售:
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登录“招标采购网” 注册。 /。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支付:
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现金购买:完成“注册”后,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说明: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招标采购网”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
(3) 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伍佰元)。潜在投标人若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请在支付标书款时,再支付100元邮寄费,并注明购买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我公司将尽快邮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现场文件领取地点:()。
(5) 标书发售 (6)  (7)  6.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2月6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山西省分行8楼会议室(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327号)。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 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18年2月6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在山西省分行8楼会议室(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327号)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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