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物资招标使用项目为翔安机场快速路B1标项目(项目业主为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所属项目部。本次招标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具体见物资品种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属于翔安机场快速路(大嶝岛段)前半段,北起环嶝北路,衔接翔安机场快速路南段(翔安南路至环嶝北路),起点桩号K13+164.5,道路由北往南穿越大嶝岛,沿线从国贸金门湾住宅小区与下红壁村之间穿过,终点位于现状围场河南侧 (GYK15+598.5、GZK15+595.5,第69号墩),路线全长为2.434km。地面道路起点位于环嶝北路,地面道路(环嶝北路-美食城)与高架桥共线,在主线髙架桥往南向东转入迎宾大道后,地面道路(美食城-迎宾大道)与高架桥分离,径直往南延伸至迎宾大道。地面道路全长约2.47km。合同金额8.65亿元,合同工期34个月。
2.2招标内容如下:
GZ-01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翔安机场快速路B1标 米 42500 1000
GZ-02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翔安机场快速路B1标 米 42500 1000
具体招标物资数量、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专属条款: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商签署的授权函。
3.1.2.投标的物资必须是专业厂家生产,其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及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规范要求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3.1.3.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3个以上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4.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投标物资2016、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3.1.5.生产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1.6.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投标人需提供2016、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7. 其他:满足国家、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3.2投标人近5年不得存在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分)公司及所属项目进行诉讼的情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月14日至2018年1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