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万吨高效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项目原料库、成品仓库、干燥生产车间(一)工程施工已由招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招发170685002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为7022.67平方米,其中原料库建筑面积3237.5平方米,一层,门式钢架结构,基础为独立基础,建筑高度8.3米;成品仓库建筑面积1231.4平方米,一层,门式钢架结构,基础为独立基础,建筑高度8.3米;干燥生产车间(一)建筑面积2553.77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基础为独立基础,建筑高度17.3米;位于金岭镇文三线北、钟离河西,公司厂区内。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3个月内竣工。
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有关规定,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3.2、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投标人须登记到《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并复审通过,且拟投入到本项目部的所有人员均无押证状态,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有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后果自负。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