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高阳县农村气代煤和电代煤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高阳县农村电代煤供应商入围项目实施公开招标。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阳县农村电代煤供应商入围项目
2.2建设地点:保定市高阳县
2.3 项目规模:入围项目,实际数量据实调整。
2.4招标内容:选择设备供应商负责高阳县空气源热泵的供货、安装及售后维护等
2.5实施期限:确定实施区域后6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
2.7入围单位数量: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0名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只作为名录,招标人不负责进行区域包干划分;最终由招标人组织乡镇以村为单位确定最终实施单位。如报名或资格评审阶段有效的投标人不足10家,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继续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高低确定排序,确定入围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空气源热泵生产厂家,须具有独立的生产基地、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能够出具厂房土地所有权证或厂房土地使用协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热泵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
2 空气源热泵生产厂家须建有超低温检测实验室(温度控制范围在-20度以下,提供实验室能力评定证书);
3具备国家级及以上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1.5P或3KW、2P或4KW、3P、5P、6P、8P);
4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3P、5P、6P、8P提供3C认证证书);
5具备检察机关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7 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4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00 分至 16时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