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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安至杭州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第九批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本次已由 《中国铁路总公司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泗安至杭州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6﹞431号)、

 本次已由 《中国铁路总公司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泗安至杭州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6﹞43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泗安至杭州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7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涉及第九批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泗安至杭州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内容:既有泗安至杭州铁路约156公里现状电气化改造,杭州枢纽杭北联络线等相关线路同步改建;延长泗安、大云、长兴南、湖州西、湖州、妙西、梅峰、德清西等车站到发线有效长至1050米;乔司编组站下行到达场、到发场和上行到发场等进行适应性改建;同步实施全线平改立等工程。
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2月20日,总工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名称:声屏障                                 标段编号:TZJ180040-01WZ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3.1.2许可认证:
(1)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有效版本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声屏障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3122-2010)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1月以来)招标物资(声学构件)的产品合格质量检验报告(同一份检验报告中应至少包含降噪系数、计权隔声量、抗冲击、抗风压、防火、防腐蚀、抗疲劳性能指标);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同类(非金属,无速度等级限制)铁路声屏障的近三年(2015年1月以来)供货业绩证明(以实际供货合同为准)及由铁路局(铁路公司)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同类投标物资的安全运行一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须与供货业绩证明中提供的有效供货合同相对应);
3.1.6履约信用: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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