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吉林石化公司2018年三类电器二级物资框架采购(二次)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采购方案为公司2018年度三类电器框架采购,采购品种285个,采购品种和数量按近几年实际发生量及2018年大检修模拟,由于单笔采购业务只发生在2018年各个月里,无法准确预测实际采购量,因此框架采购并非实际采购,实际采购金额以订单结算为准,框架执行期限截止2018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 该采购方案为公司2018年度三类电器框架采购,采购品种285个,采购品种和数量按近几年实际发生量及2018年大检修模拟,由于单笔采购业务只发生在2018年各个月里,无法准确预测实际采购量,因此框架采购并非实际采购,实际采购金额以订单结算为准,框架执行期限截止2018年12月31日。
2.3技术要求: (或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4交货期: 供应商收到订单后30天内交货,发生不可预见紧急情况随时供货
2.7最高投标限价:420万 元人民币。
2.8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到最后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付款方式以电子承兑汇票为主,不接受预付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且在集团公司网络内。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至今高于或等同于本次招标产品技术标准在中石油行业销售业绩,至少3个业绩记录, 提供的业绩供货合同或增值税发票,方为有效业绩。 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1)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销售合同或增值税发票; (2)有效证明文件内容: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如有伪造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 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质保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12个月。 7、总价中包括:货款、17%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包装费及技术方案所要求的各项费用。 8、本次公开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为420万元。本项目附件中所有采购物资均设有限价,考虑投标人的实际生产成本各不相同及2017年下半年原材料市场走势,分项报价中的部分报价可超限价,最高上超限价10%,如超限价10%以上将否决投标。 9、照片要求:投标人每个品名需至少提供一张电子照片,总照片数量不低于150张, 要求:1.对于外形一致、规格不同且在同一采购包的物资,至少提供一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名称以“吸顶灯,对应采购包中的物资序号”。例如:吸顶灯的照片名称为“吸顶灯序号1”。 2.对于外形(或包装)不同且在同一采购包内的物资 ,每个物资至少提供一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名称以“物料编码及物料描述,对应采购包中的物资序号” 命名。例如:物料编码为10002599455的即吸顶灯 LED/33365 22W 飞利浦照片应命名为“10002599455的即吸顶灯 LED/33365 22W 飞利浦照片,序号1”。 3.电子照片要完整体现物资外观,一张照片能清晰体现物资外观的,提供一张即可;一张照片不能完整体现物资外观,可适当增加至2-3张。有产品标识的,要清晰体现产品标识。 4.照片的格式及文件大小 JPEG格式,每个照片大于1M字节、小于2M字节,保证图像清晰。 5.照片的提供 供应商:提供拟投标框架协议范围内物资的电子照片,同一框架内物资的电子照片须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2018年三类电器框架协议采购”命名。 供应商可将电子版照片通过电子平台上传至价格文件附件或者在开标前将电子照片存入U盘中交至项目负责人。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18-01-19 08:00:00至 截止时间:2018-01-26 23:59:59(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