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铁路局新建调度所四电工程项目经理部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谈判编号:QJDW2018-002)对新建哈尔滨调度所四电工程物资进行采购,欢迎符合以下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具体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2、工程概况:
主要内容:建筑基底面积为5100㎡,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8900㎡(包含总公司投资部分19920㎡,路局投资车道及部分车库8980㎡)。其中,地上部分面积19568㎡(包含总公司投资部分15695㎡,路局投资部分3873㎡),地下部分面积9332㎡(包含总公司投资部分4225㎡,路局投资部分5107㎡)。通信光、电缆工程10.5公里,设备安装378套;信息综合布线93.94公里,设备安装3256套。
3、竞价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
2)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人是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应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生产许可证件;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并提供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竞价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铁路最新质量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2014年至2016年铁路行业调度所工程项目物资供货及运营业绩,报价文件正本须附供货合同原件的扫描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物资产品质量、供货服务良好,无不良投诉;在三年内无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注: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中各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4、本次谈判不接受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
5、报价人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物资,且生产厂、生产工艺及原料等始终与报价承诺一致;一包件一竞价,即每个包件报价文件单独封装。
6、谈判文件获取:
2018年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即为谈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