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山西煤层气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被晋发改外资发[2013]23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山西煤层气综合利用项目昔阳煤层气热电联产项目厂区绿化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如下招标公告,诚邀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编号:17-CNCCC-GC-GKWB-0193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大寨镇厚庄村
3.2建设规模:工程新建一套“144MW级”“二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发电机组。包括两台“西门子SGT-800 52MW级”燃气轮发电机组、两台双压、无补燃、卧式、自然循环余热、一台40MW级直接空冷蒸汽轮发电机组。
3.3计划工期:施工总计200个日历天,验收合格后维护24个月。
3.4招标范围:昔阳煤层气热电联产项目厂区绿化工程施工,包括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供货、施工、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后24个月内的维护工作等。详见招标说明、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3.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4.2投标人近五年内(2013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18日)至少承担过两个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4.3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须为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6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18日),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
4.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十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若投标人成立不足十年,应从投标人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成立日期开始查询)。
4.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