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潘家庵幼儿园教学楼新建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已由高碑店市发展改革局批准,批准文件为高发改复字【2017】34号。并已在高碑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登记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潘家庵幼儿园教学楼新建项目
工程建设地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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