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竞争性谈判条件
霍尔果斯国际交流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局以霍特发改【2012】90号文批准。霍尔果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的业主单位,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为本项目谈判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确定本项目的投资人。
2 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目的
2.1 项目概况
霍尔果斯国际交流中心于2013年5月开工建设,占地总面积57.04亩(约38024.9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6270.86平方米,包含大堂、球馆、游泳馆、餐厅、厨房、1#、2#贵宾楼、会晤楼、客房楼。全部合计95间客房150个床位。
本项目已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投资约12000万元,实际投资以财政部门决算审计金额为准),现需引入合作伙伴,合作伙伴需筹措本项目室内装修和室外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投资所需资金及本项目运营所需资金。负责本项目的室内装修和室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整体的运营管理等工作,将霍尔果斯国际交流中心打造成霍尔果斯市第一个四星级大型综合酒店。为确保霍尔果斯国际交流中心建设达到四星级大型综合酒店标准,后续建设运营资金投入应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
现拟定三种合作方式:
模式一(合作模式):霍尔果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已完成本项目主体工程的财政部门决算审计金额入股项目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所占本项目总投资的百分比。社会资本方以室内装修和室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的建设资金入股项目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其所占本项目总投资的百分比。项目运营的分红比例根据股权比例分配。
模式二(转让模式):霍尔果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财政部门决算审计金额,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转让给社会资本方,且社会资本方完善后续的建设投资及装饰装修工作并运营管理。
模式三(定期回购模式):霍尔果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财政部门决算审计金额,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转让给社会资本方,且社会资本方完善后续的建设投资及装饰装修工作并运营管理。设置回购条款,在运营期满三年后社会资本方和霍尔果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均可提出政府方回购本项目。
2.2 竞争性谈判目的
本次竞争性谈判目的为选择确定本项目的合作伙伴(谈判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合作方式);
3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谈判申请人须具备下述条件:
1)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注册资本金 2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资产和不良项目;
3)须具有四星级及以上酒店不少于三年的运营管理经验,运营团队必须为行业知名团队;
4)谈判申请人须承诺在2018年7月1日前保证酒店三分之一(客房楼、大堂、餐厅厨房)投入使用,剩余工程2018年年底建设完成并交付使用;
5)谈判申请人须承诺本项目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须连续三年达到《旅游酒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_T14308-2010)的四星级及以上标准;
3.2本次竞争性谈判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1)联合体可以由投资人和酒店运营管理公司组成,但联合体成员人数不得超过两人;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谈判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于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4日在伊宁市阿勒玛勒路97号滨湖雅居北侧办公楼2楼报名处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谢绝邮寄,售后不退。
4.2 谈判申请人应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将谈判保证金汇入谈判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
谈判保证金: 伍拾万元整(人民币)。
开户名称: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伊犁招标代理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伊犁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5001650100052506585
行 号:105898000026
4.3选定的谈判申请人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缴纳500万元履约保证金;
5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16:00,地点为霍尔果斯配套区珠海路开建大厦六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业主单位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伊犁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霍尔果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思宁 电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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