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工程
投标人范围:国内
二、时间安排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18年01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01月30日 17:3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8年02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五、公告内容
1.招标内容
1.1 工程概况
本项目场址站址位于山东省乐陵市,距乐陵市南部直线距离约 8km。站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7°17′、北纬 37°40′,场地地形整体较平坦、开阔,地面标高最大值6.65m,最小值5.75m,地表相对高差约0.90m。
1.2招标范围
本工程工程范围为山东乐陵二期20MWp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开关站的建筑安装及调试施工全部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开工手续办理、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供货(甲供除外)、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及储存(含甲供)、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及35KV开关站所涉及到的土建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征林征地、民事协调、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240小时试运行(含并网和验收、省电力质检站备案及验收等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和调度协议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环保水保验收配合、消防、质检、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职业健康、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等),同时也包括备品备件(乙供类设备材料)、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进场道路施工及验收、开关站至省道之间道路改造(含跨河渠桥梁改造,桥梁改造施工图、竣工图)、围栏采购及施工、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等工作,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规范书。
1.2 进度要求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完成,2018年5月30日为最终完成时间节点,不可更改,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经理:注册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7、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1)近3年内投标人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法律规范的情形,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或被处以限制或禁止在一定地域、业务领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处在调查中或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处罚期满除外)。
(3)近3年内,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同时上传投标人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
4.2 投标人已注册为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不含纸质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