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批次名称: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葫芦岛供电公司2018年第一批服务类框架(二次)(招标编号:HLDDL2018-01ZB-GC-HQCLWX)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葫芦岛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服务周期,本次招标范围为2个包,项目内容如下:
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2018年建昌、南票分公司单位车辆维修项目
服务周期:2018-3-1至2018-12-3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2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
1、经营者(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2、投标人具备三类及以于车辆维修的特殊性(属地化管理),本次招标报名相关要求:
第05包只允许建昌县城区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第06包只允许南票城区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3投标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2日至2018年01月26日8:00-16: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