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ZS2018G9005
一.招标条件
本宝清民用机场场址地质灾害评估、矿产资源压覆评价中介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清煤电路开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民用机场场址地质灾害评估、矿产资源压覆评价中介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宝清县
2.3服务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宝清民用机场场址地质灾害评估、矿产资源压覆评价中介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固体矿产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投标企业近三年(2015年-至今)具有类似地质灾害类和固体矿产勘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熟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7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2日至2018年0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