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南岸城区南科排洪渠修复工程已由肇庆市高要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以高发改资[2017]6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围工程管理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高要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岸城区南科排洪渠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的建设地点:南岸城区南科排洪渠西环段(景峰家园北面)。
2.工程规模:修复南科排洪渠长约185米,主要将原来浆砌石拱顶涵拆除,重新建设钢筋混凝土箱涵等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为V等。项目总投资估算327.11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元) 工期(天)
E4412000001001001001001 南岸城区南科排洪渠修复工程 修复南科排洪渠长约185米,主要将原来浆砌石拱顶涵拆除,重新建设钢筋混凝土箱涵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42184.66 9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水利水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以及2014年1月至今未被列入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不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2)项目经理要求:若属省内企业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证书;若属省外企业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证书。(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A证、B证、C证)。(5)投标人必须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应到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证明(出具时间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的前三年,若为新成立企业,则提供从企业成立之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投标文件正本附证明原件,副本附复印件)。
1.下载时间:2018年01月23日至2018年01月29日,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