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榆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其榆次区政府机关保安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实施能力且资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榆次区政府机关保安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XHXC2018006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榆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的区委政府大院和老年大学治安保卫服务、日常秩序维护、巡逻防范任务、治安防盗、消防管理、出入车辆管理,执勤室环境卫生清扫等。
4.1本次采购共1个包
4.2服务范围及人数:
榆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的区委政府大院和老年大学治安保卫服务、日常秩序维护等。
保安人数:区委政府大院和老年大学保安人数不少于42人。
4.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4.4预算金额:992880元/年。
4.5服务期限:一年。
具体磋商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5.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3本项目资质: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6.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企业上2016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
▲报价截止日前一年内供应商最近一次纳税凭证;
▲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成册;磋商文件发送至已填写报名登记表的供应商邮箱)
7. 磋商文件发售
7.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1月26日(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