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香河县渠口镇石虎辛庄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已由香河县发展改革局以香发改[2016]63号批准兴建。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香发改招标核字[2016]22号。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香河县渠口镇石虎辛庄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监理(二次公告);
(2)建设地点为:香河县渠口镇石虎辛庄小学院内;
(3)建筑面积:4528.51平方米
(4)计划工期:共计365日历天。
(5)主要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7)合同估算价:约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只可就本上述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月24日上午9:00 至2018 年1月28
日17:00 (北京时间)。
4.2参加投标者,请在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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