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杏林村民委员会委托,对杏林村秸秆压块燃料生物质炉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项目名称:杏林村秸秆压块燃料生物质炉具采购项目
3.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5 项目概况:采购安装秸秆压块燃料生物质炉具300台。
3.6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采购安装秸秆压块燃料生物质炉具300台。技术要求:SO2排放量小于20mg/m³,烟尘浓度小于或等于30mg/m³, NOX排放量小于100mg/ m³,烟气黑度小于或等于林格曼1级,炉具热效率大于或等于78%,此5项指标须有近3年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3.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合格标准。
3.8交货期:自签定合同后2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3.9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或代理商)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炉具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维修等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须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7)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本项目报名期内出具的)。
(8)SO2排放量小于20mg/m³,烟尘浓度小于或等于30mg/m³, NOX排放量小于100mg/ m³,烟气黑度小于或等于林格曼1级,炉具热效率大于或等于78%,此5项指标须有近3年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