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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城南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及大学生创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盐城市大丰区诚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

 受盐城市大丰区诚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城南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及大学生创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城南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坐落于人民路与南环路交界处,占地面积19519㎡,室内面积约10555㎡,六层 ;大丰区大学生科技创业园坐落于大丰区城南经济开发区,位于瑞丰路南侧,永盛路东侧,占地面积88亩,本次招标服务建筑面积约27225㎡,(1#办公楼5981㎡,五层;2#办公楼4132㎡,四层;3#办公楼6012㎡,四层;4#办公楼7750㎡,四层;6#公寓及食堂3350㎡四层),道路17500㎡,停车场4580㎡。
(5)采购内容:城南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及大学生创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6)资金来源:自筹
(7)采购预算:约122.7万/年
(7)服务期限要求:1年
(8)质量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或地级市以上物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项目经理证书。
4、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5、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4.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账号3209820531010000066185,联系电话:0515-83927237),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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