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建城区城市河道“一城一策”行动计划编制项目已经东台市财政局批准。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2.采购内容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以及《省河长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河长制“一河一策”行动计划编制指南>的通知》(苏河长办〔2017〕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盐城市下达我市打造建城区70条河道“一城一策”样版片的要求,市河长办根据工作安排,开展东台市建城区河长制“一城一策”行动计划编制的招标工作。
3.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参加投标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无须提供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供资格审查时查验;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具备水利工程咨询甲级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最高限价:45万元(预算金额: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