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的委托,香坊区乐安二期、民生头道街征收项目已交未拆房屋物业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棚改项目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香坊区乐安二期、民生头道街征收项目已交未拆房屋物业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按甲方要求。
2.3服务期限:二年。
2.5采购内容:提供物业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物业服务)有相应的专业、经济、管理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纳税凭证,未纳税需提供纳税申报表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d、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公告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自行查询,查询时间自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到场。
4.1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本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间:2018年01月23日至2018年01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