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海口市塔市支渠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测量,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产业【2017】13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口美丽村庄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海口市美兰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海口市塔市支渠河道整治工程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建设内容包括箱涵工程、河道生态护坡护岸、桥梁工程、河道清淤等工程,共涉及河道总长7.7km。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可行性研究报告在60天内提交报审稿,修改评审后成果文件,直至审批部门批复完成)
2.4 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测量。
2.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相关勘察设计标准,测量结果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测量标准并满足项目技术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须通过海口市发改委批复。详见第七章工程技术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水利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具备水利类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勘察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勘察类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应答文件及中选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应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采购,也不得参加其他的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采购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采购将被拒绝;(4)组成联合体的由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作为牵头方,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书作为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采购人;(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适用于分标段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 年 01 月 23 日至2018 年 01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