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和龙市南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由和龙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审批【2017】6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和龙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企业自筹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和龙市南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场地工程
2) 建设规模:约160万元
3) 工程建设地点:和龙市南坪镇
4)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4月4日,工期40日历天
5) 标段划分:1个
6) 招标范围:场地平整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 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2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