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物业服务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物业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贰万肆仟伍佰元整(¥9245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发售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止(工作日), 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