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对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一期A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小型基建部分)工程汽车租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需求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29日。
一. 名称: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一期A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小型基建部分)汽车租赁服务
本招标范围是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新能源应用研发技术园区(清远)一期A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小型基建部分)根据项目需求临时租赁车辆及司机(每月不超过2辆车),服务期自2018年2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3.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2资格审查方法:由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评标阶段由招标人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质审查。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地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过去三年内无违约和违法行为。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