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采购人)委托,拟对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城市综合发展质量状况分析、城市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洽谈。
一、项目编号:SCXR(2018)014号
二、项目名称: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城市综合发展质量状况分析、城市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6.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1、电子邮件报名(主要方式):供应商自2018年01月25日至2018年01月26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