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7-ZS2428-年度税审服务项目供应商资格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2017-ZS2428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三年或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执业资格认定的税务师事务所且获得注册税务师协会A级及以上的认定(参照厦税协发[2017]004号文件),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应无违法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无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一旦查证其承诺不属实,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