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桥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 桥南街机关大院、主次干道、绿化带、公共场所除四害、红火蚁灭杀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3-201801-114680-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桥南街机关大院、主次干道、绿化带、公共场所除四害、红火蚁灭杀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桥南街机关大院、主次干道、绿化带、公共场所除四害、红火蚁灭杀(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2、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上述第3)-5)项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1月25日 至 2018年02月2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