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DEH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8-0147
2.工程概况: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为哈尔滨汽轮机厂生产的C150/N220/130/535/535型、超高压中间再热单抽汽冷凝式汽轮机,1993年投产;后经增容改造为215MW,DEH控制系统采用GE新华控制工程有限公司的DEH-IIIA型纯数字电液调节系统。汽轮机阀门控制方式分为电磁阀控制和伺服阀控制。其中由电磁阀控制的为2个高压主汽门、2个中压主汽门;伺服阀控制的为4个高压调门、4个中压调门和2个低压调门。
本项目保留就地设备不变,对DEH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后的系统,功能涵盖原系统所有功能,实现并完善机组基本控制BTC的所有功能,满足国家、行业标准的各项要求。
招标范围:
1) 本工程原DEH机柜及其它所有设备的拆除以及改造后DEH系统机柜内部布置、机柜内部全部设备的安装接线、软件逻辑设计组态、机柜安装、上电调试等工作全部在投标方工作范围内;
2)利用原DEH逻辑组态、画面组态移植至新系统中。在现有DEH逻辑基础完善相关功能;
3)投标方负责完成DEH与DCS、ETS等系统接口改造,包括数据通讯及联调工作;
4)完成静态传动、热态调试等相关工作,并出具必要的报告;
5)在机组首次冲转之前,投标方对机组进行仿真试验,验证DEH系统所有功能正常;
6)投标方在机组启动期间主持DEH系统的调试工作,并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服务至少包括1次启停机;
7)完成阀门流量特性曲线测试。投标方按照招标方工期安排到厂完成阀门流量特性曲线测试;
8)本工程所涉及的各种设备、材料、软件以及各种辅材的供货、运输在投标方工作范围内;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发票要求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划工期:2018年4月20日前到货,实际开工时间,根据机组检修安排,由招标方另行通知。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厂不少于2台套DEH控制系统实施业绩,合同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②合同业绩须安全稳定运行不少于1年,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为DEH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1月25日至2018年01月31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