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烟气连续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审批,项目业主为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2.1.1名称:烟气连续监测系统设备采购。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SO2分析仪 2 套
2 NO2分析仪 2 套
3 颗粒物测量仪 2 套
4 氧测量仪 2 套
5 流速测量系统 2 套
6 温度连续测量系统 2 套
7 压力连续测量系统 2 套
8 湿度测量系统 2 套
9 数据传输系统 2 套
具体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1.2招标范围:包括设备采购、运输、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直至通过环保专家组的验收,最终能达到交付招标人使用。
2.2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一个月。
2.3 交货地点:山西省长治经纺煤业有限公司。
2.4 交货方式:免费送到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烟气连续监测系统设备的计量器具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近三年同类烟气连续监测系统设备供货业绩证明,要有详细技术规格才有效;
3.4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对象为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5日起至2018年1月29日止(法定公休、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