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净月开发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交通设施方案施工图招标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8-11号采购任务书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18年净月开发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交通设施方案施工图招标1标段(市政道路基础设施)
2018年净月开发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交通设施方案施工图招标2标段(交通设施)
2.2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6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2标段: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2016、2017)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5、2016);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17年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2016、201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3本次招标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市政行业单位最多为1家,工程勘察单位最多为1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3.6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