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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河镇易地搬迁基础设施文进村、麻柳村、木桶村、玉滩村和东滩村公路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本项目经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区发改赈[2018]10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广区发改比[2

 、本项目经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区发改赈[2018]10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广区发改比[2018]10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井河镇易地搬迁基础设施文进村、麻柳村、木桶村、玉滩村和东滩村公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安区井河镇文进村、麻柳村、木桶村、玉滩村和东滩村
实施时间 2018年2月——2018年4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详见工程清单
建设资金 易地扶贫配套搬迁基础设施
其他 工程发包价按财政评审的预算控制价下浮8%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井河镇易地搬迁基础设施文进村、麻柳村、木桶村、玉滩村和东滩村公路建设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建造师信息卡,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必须是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明;②中标人必须现场将建造师证和信息卡置压至业主处直到工程竣工后退还;③按“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④投标企业提交的材料除提供原件以供查验,还须提供一份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交业主存档;⑤现场不接受补充资料; ⑥投标保证金由业主或网站统一退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01月25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8年01月31日09时3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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