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城开御府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城开御府44栋住宅楼、88栋商墅,总建筑面积309946㎡,其中地上221260平方米,其中住宅115448㎡(高层60420㎡,多层135028㎡),商业25812㎡(商墅16730㎡,商业配套9082㎡),地下88686㎡。
2.项目位置:沂南县朝阳路与北环二路交汇西南
3.本次招标内容:城开御府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及城开御府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管理,总投资额约1998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投标报名: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并有意投标的单位,须于2018年1月30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