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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吉邮分[2017]3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长春市分公

 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吉邮分[2017]3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2.2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控制价:506.3122万元  
2.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5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大街500号;
2.6计划工期: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室内部分(含水暖、给排水主管道更换、局部装修)及楼体外立面修缮,工期60日历天。(如因天气因素,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工程工期顺延至具备施工条件时再行施工,但施工总天数应当按照约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人员要求要求: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主持过类似项目至少一项,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及施工八大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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