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货物
投标人范围:国内
招标项目项目所在行政区域:江苏省 苏州市 太仓市
招标项目分类:货物 机械、设备类 起重运输机械 扶梯与电梯
二、时间安排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18年01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7日 16:0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8年03月01日 08:30(北京时间)。
五、公告内容
高新核材集团(太仓)三角洲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工程位于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内,项目需要电梯8部,包括车间用电梯6部,仓库用电梯2部。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硬件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完成在线投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在线投标,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注意:投标报名无需CA即可完成,但未办理过或持有原天威CA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预留充足的时间完成CA的办理或更新,否则将不能进行在线投标操作!
1、招标范围及交货期:
(1)项目名称:高新核材集团(太仓)三角洲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项目电梯招标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电梯8部,包括车间用电梯6部,仓库用电梯2部。
(3)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资格未被取消;
(2)投标人应该满足以下三条全部资质要求:①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内容及范围应满足本次招标要求且在有效期内;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满足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基本条件要求或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机电设备安装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业绩要求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成功完成不少于3个客户升降电梯项目设计、供货及安装(单台电梯承载量不低于1.8T),须提供下列所有业绩证明文件并能够清晰显示上述期间的业绩需求,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个客户的单个供货业绩应具备一套完整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同时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②商务合同(含技术文件)复印件;③发票复印件;④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商务合同须有买卖双方有效盖章;发票须有发票专用章同时买卖双方名称与合同一致;验收证明文件须有买卖双方的签字或盖章,关键点(章、时间、签字、业绩要求)模糊或不完整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效。投标人应准备书面证明文件正本,以备评审核查】。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上业绩为非关联交易);
(4)人员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5年以上(含5年)电梯安装工作经验。同时,该项目经理在近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作为项目经理至少成功完成3项工厂内建筑直梯设备的供货安装业绩(台数不限),且单项合同总价在20万人民币以上(含20万元)。投标人提供上述人员要求的有效证明资料(包括不限于:项目经理信息表、业绩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原件等,以上资料应包含可以证明其满足资格要求的相关信息)。作业人员是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2011年第140号总局令)相关要求,持有相应作业资质人员。
(6)售后服务:投标人应承诺投标产品售后服务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要求的分支机构承担,并能够提供及时有效提供(项目所在地)的售后服务。投标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机构的介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应资质文件和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相关资质证书内容及范围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本公告规定的标书发售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2月7日,上午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在此期间购买招标文件。请将以下资料上传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此文件仅用于报名阶段,不作为开标、评标及定标的依据: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经更新“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按更新后文件提交。
b) 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c)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d) 开票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
e)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一般纳税人证明仅需提供下列中的一种:
l 《一般纳税人证书》(由税务机关颁发);
l 《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税务局签章);
l 《税务登记证》上附有“一般纳税人”字样;
l 其他,如投标人给其他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3)投标人已注册为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完成现场原件审核后方可报名
(4)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