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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清洁能源供暖PPP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清洁能源供暖PPP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设计(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一、招标条件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清洁能源供暖PPP项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清洁能源供暖PPP项目勘察设计

二标段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

一、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清洁能源供暖PPP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已由集发改审字(2017)92号、93号、9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兰察布市亿嘉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亿嘉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该项目是中国第一例清洁能源集中供暖PPP项目,项目总投资5.04亿元,项目建设包含普远热源厂—电蓄热房、一号地电房、马莲渠电蓄热房,建成后将为集宁区630万平方米的城镇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提供集中取暖,其中普远热源厂电房供暖面积将达到500万平方米,位居国内清洁能源单体供暖面积第一位。

     2.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清洁能源供暖PPP项目设计

     项目投资:约130万元。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3.招标范围: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清洁能源供暖PPP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在本企业注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具备向招标人提供本次招标的服务能力的。

5.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本次所招内容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

1.报名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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