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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毕节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以黔发改环资【2018】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节能(

 1. 招标条件

毕节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以黔发改环资【2018】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节能(毕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毕节市金海湖新区小坝镇汉屯村,邻近工业大道。
2.2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000吨/日,其中2×5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1×20兆瓦汽轮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相应辅助生产设施、办公及生活设施和项目红线外的电力接入系统工程及生产供水工程等,占地面积99.45亩。
2.3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内所有工程(含市政工程接口)及配套的红线外的取水工程监理。即: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及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施工图会审、施工准备、地基处理、建筑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竣工验收、整套启动后72小时+24小时完毕直至移交、达标投产、资料归档整理、工程监理总结等至交付业主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服务期限:与工程总承包工期同步(建设期约24个月,质保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信誉良好,无履约不良、被投诉情况,所承担的总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电力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套(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16:00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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