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管理 » 正文

薛家湾供电局2018年第一批大修施工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3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一、项目编号:0730-176022NM0183/02、08、11、13二、招标条件 薛家湾供电局2018年第一批大修施工项目已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

 一、项目编号:0730-176022NM0183/02、08、11、13

二、招标条件
   薛家湾供电局2018年第一批大修施工项目已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应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的投标人踊跃参加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薛家湾供电局2018年第一批大修施工项目(三次);
2.招标范围: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4.资金来源: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已落实);
5.建设地点:薛家湾供电局大路供电分局所管辖配电线路;
6.工期: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7、项目计划投资总额:87.8484万元;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专用):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工程的投标;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必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附承诺;
6.投标人必须满足工期要求,需附承诺,具体工期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 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9日上午9:00至2018年02月05日下午17: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