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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城湖公园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3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红城湖公园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资函【2017】1244号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1.招标条件

本红城湖公园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资函【2017】1244号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琼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城区
2.2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38.64公顷,其中湖水面积29.16公顷,陆地面积约9.48公顷(含湖心岛)。招标控制价1739920.00元。
2.3计划 工期:30 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红城湖公园项目勘察设计;标段编号: 000535001001;标段类型: 勘察设计;控制价:1739920.00
2.5招标范围:标段1:工程测量、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均具备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同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
3.4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8-01-29 08:3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2-23 08:30 ,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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