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红发改发﹝2017〕3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专项建设资金及清水河城镇产业带(大县城)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红寺堡区东北部,北靠劳动街,东依东环路,西接太阳山路,南以现状排碱沟以南50m为界。
2.2 规 模:绿化种植总面积114970㎡等。
2.3 施工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红寺堡区城东市民休闲公园项目三期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三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红寺堡区城东市民休闲公园项目三期工程一标段;
红寺堡区城东市民休闲公园项目三期工程二标段;
红寺堡区城东市民休闲公园项目三期工程三标段;
红寺堡区城东市民休闲公园项目三期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三个标段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外地企业需一级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