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武清供电分公司2018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8-01-29
1.招标条件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该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车辆租赁服务(具体见下表),由武清公司至各地营业所及所属单位等地的人员运输服务。按照天津市电力公司武清供电分公司规定的线路运行,保证运营车辆安全,正点准时,严格遵守国家各项交通法规及对营运车辆的要求,保持车容车貌的整洁卫生。按照要求具体提供相关租赁车辆及驾驶员,并做好后续车辆使用、更换、保持等支持服务。
车辆单价最高限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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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 |
50公里以下 |
100公里以下 |
200公里以下 |
200公里以上 |
等待(小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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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普通小客车 |
3.5元/km |
3元/km |
3元/km |
2.5元/km |
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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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中级小客车 |
4元/km |
4元/km |
3.5元/km |
3元/km |
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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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座商务车 |
8元/km |
7.5元/km |
7元/km |
7元/km |
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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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人普通客车 |
8元/km |
7.5元/km |
7元/km |
7元/km |
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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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6人中巴车 |
9元/km |
9元/km |
8.5元/km |
8元/km |
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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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5人大巴车 |
12元/km |
11元/km |
10元/km |
10元/km |
50元 |
(备注:投标人投标时所投单价及总价必须小于分项报价表内所列单价,否则投标人被否决)
注:1、天津以外出车根据上述标准核算。2、以上报价为含税金额。3、以上费用为包干费用,含车辆驾驶员费用、停车费、路桥费等费用。
2.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且在进两年内获得过天津市道路运输协会颁发安全无事故先进单位(不低于一等奖)。
(3)业绩要求 :近3年内有过相关行业企业车辆租赁相关业绩3次。
(4)人员要求:
车辆驾驶员必须为单位合法员工,且企业为该员工缴纳社会统筹保险。
车辆驾驶员应具有三年以上驾龄,身体健康,无不良陋习。驾驶员应持有准驾车型 相符的从业资格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9日至2018年02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