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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港巢城港区二期工程散货堆场硬化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3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合肥港巢城港区二期工程散货堆场硬化处理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省巢湖市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本合肥港巢城港区二期工程散货堆场硬化处理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省巢湖市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标段工作内容
CCG-SG-01 邻近已建生产及生产辅助建筑上游约30亩矿建材堆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软基地基处理、陆域整平及堆场硬化等。拟处理堆场东西长约123米,南北宽约155米,总面积约1.91万平方米。堆场地基处理方案为真空预压法,铺面结构采用高强联锁块铺面。
2.3计划工期:8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合肥港巢城港区二期工程散货堆场硬化处理工程,包括软基地基处理、陆域整平及堆场硬化等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CCG-SG-01)。
2.6预算:约人民币1360万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设备等要求如下:
序号 类别 资格条件
1 资质及业绩要求 投标企业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应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5年(2012年12月1日至今)必须独立完成过一个面积不少于1.9万平方米的港区堆场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和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2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4年-2016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并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至少在一个面积不少于1.9万平方米的港区堆场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须提供施工合同和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若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应出项目经理姓名的,需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项目总工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至少在一个面积不少于1.9万平方米的港区堆场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经理(须提供施工合同和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若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应出项目总工姓名的,需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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