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增建二线站后“四电”房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关于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增建二线(成都局管段)站后“四电”房建工程物资申请计划的批复》(电建物[2017]第7号)意见,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涪秀二线铁路项目经理部作为招标人实施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新建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增建第二线是渝怀铁路的东南段,正线长约175.52公里,我公司承建的站后“四电”房建工程分布在成都铁路局管段内重庆市境内,沿线经涪陵区、武隆区、彭水县,共计建筑总面积28566平米,按房屋类别划分,通信房屋1370平米:27处通信基站、68处直放站;信号房屋8354平米:13个新建及既有接建信号楼、3处中继站;电力房屋424平米:1处牵引变电所;给排水房屋189平米;车辆房屋216平米:1处5T维修工区、9处轴温探测机房;货运房屋8721平米:货运仓库2处、货运综合楼4处、叉车库及保养间2处、门卫3处、储油间2处、汽车衡器室2处、轨道衡器室1处、厕所3处、泵房4处;,工务房屋3729平米:工务工区3处、工区库房1处、轨道车棚1处;居住房屋5563平米:单身宿舍11处。项目建设单位为成都铁路局重庆建设指挥部渝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中铁诚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长沙中大建设监理公司;设计单位为中铁第二勘察设计院;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涪秀二线铁路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1月1日,总工期1249天。
2.2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为渝怀铁路增建二线新购车辆轴温探测设备及部分原有设备升级改造,根据使用单位不同,划分为二个包件,各包件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详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安装)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在中铁检验认证(CRCC)范围,提供有效的CRCC认证资料;生产商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有效。
3.3生产(供应)能力要求:具备年生产投标设备300台及以上生产能力;具备既有设备升级改造能力。
3.4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近二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先进,工艺可靠,原材料(部件)采购渠道正规,进场检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可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产品资料随货同行,能够保证其可追溯。
3.6供货(销售)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且各工程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不少于100万元。
3.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大中铁路工程合同履约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工程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且各工程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不少于100万元;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无中国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 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 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8其他要求:具备专业安装服务能力,组织运输、供应服务及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交货及时,服务周到。
3.9 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投标的投标人。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填写完整投标申请表(需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于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5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