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攸县华昌公交总站建设项目已由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攸发改发【2016】195号、攸发改招【2017】1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攸县华昌公交有限公司,投资主体单位为: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攸县华昌公交总站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攸县境内
2.3 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2004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03.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服务楼、停车场、维修车间、洗车安检台及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预算金额约为1490.38万元;
2.4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处于有效期,且无在建工程;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6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
6.1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时止(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