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油设备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抽油机配件(减速器)进行 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大庆油田装备制造集团生产所需抽油机配件(减速器)的采购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 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不超过2年。
2.3 交货日期: 用户规定期限内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计算); 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关键字需体现如“减速器”(或“减速机制造”或“传动及变速机械”或“机械加工”或“石油钻采专用设备”或“抽油机配件”或 “机械零部件”或“普通机械制造”等)的“生产”(或“加工”或“制造”)等字样】 3、2014-2017年相同工况条件下的与国内直接用户签订的涵盖减速器的销售业绩。(以招标现场提供的可核实的涵盖减速器的与直接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为准,合同签订与开具发票的日期需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
5.1 所有投标人应于 2018-02-28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