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光南溪堤防达标加固工程补充公告 |
| 批复文号 |
揭市发改农[2017]1322号、揭市发改农经标[2017]33号 |
| 批复单位 |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
| 招标人 |
普宁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 项目所在地区 |
揭阳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施工 |
| 公告内容 |
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光南溪堤防达标加固工程补充公告各投标申请人:由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招标的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光南溪堤防达标加固工程,该项目于2018年2月1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民营经济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标文件所涉及内容作出以下调整:1、原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均可,若上述对象在前三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修改为“(3)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均可,若上述对象在前三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2、 除以上修改内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其他内容不作修改。普宁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2月1日 |
| 相关附件 | 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光南溪堤防达标加固工程补充公告.doc |
| 发布人 |
gzsk |
| 发布日期 |
2018-02-01 |